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王坤
为深化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5月20日,泰安市科技局发布《泰安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与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政策聚焦降低银行放贷风险和企业融资成本,推出多项突破性举措,其中泰安市科技创新“双十工程”重大成果转化立项项目最高可获300万元贴息支持。
根据征求意见稿,泰安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范围为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合作银行,贷款贴息范围包括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企业、泰安市科技创新“双十工程”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承担企业,市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从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中安排。
在风险补偿机制方面,泰安市实行省、市、银行共担原则,省财政、市财政、贷款银行按照35%、35%、30%的比例给予风险分担,对通过“科融信”平台增信评估的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额度内的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省市风险补偿比例最高达90%。
贷款贴息采取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省级贴息基础上,泰安市给予 20%配套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贴息25万元,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对泰安市科技创新“双十工程”重大成果转化立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贴息支持。
政策明确,风险补偿和贴息资金实行年度集中申报受理。风险补偿资金申请需银行在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后,向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提出市级配套申请,经审核后由市科技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银行需确保资金用于冲抵不良贷款本金损失,并建立追偿台账及时返还追回的财政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申请需企业在获得省级贴息后提出,经县区审核、市级审批后拨付;“双十工程”重大成果转化立项项目贴息申请需企业按期验收,通过后经第三方审计、市科技局审核后申请资金。
监管方面,政策强调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追偿后不如实报告和及时返还等行为,将收回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处理。同时支持银行将服务科技型企业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建立贷款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提高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5月29日,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kjjjhk@ta.shandong.cn)反馈,联系电话为699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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