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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回复上交所问询函,否认向关联方采购倾斜利益情况,境外毛利偏高情况和同行相似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1 18:03:00    

东睦股份(600114)于近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东睦新材料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5月20日,东睦股份公告对次问询函回复。

问询函中,主要针对关联采购、主营业务收入、在建工程、财务结构四个方面进行了问询。

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向宁波新金广采购材料,实际发生额分别为1.85 亿元、3.28亿元、4.39亿元,占年度采购额的8.20%、15.66%、14.81%;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分别为19.64%、26.73%、23.68%,公司对新金广的采购相对集中。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新金广由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和部分骨干人员投资成立,且新金广与公司存在董监高交叉任职,新金广为公司关联方。同时近年来公司关联采购规模逐年提升。

上交所要求说明公司向新金广采购金额较大且规模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定价是否公允、 付款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的情形;自查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违规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表示,新金广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稳定东睦股份核心团队,承接东睦股份股东的退出股份,维护东睦股份股权结构相对稳定,同时服务于东睦股份的发展战略,以及赋能东睦股份前期布局未来产业,尤其是那些对东睦股份未来可能会产生影响但目前风险却较大的产业。其2020年对外投资成立 的制粉厂,在充分保证公司供应链安全的同时,还实现了新材料技术的绑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东睦股份回复称,新金广销售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价格普遍低于市场同类供应商价格,且公司历年的关联交易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独立董事出具相关意见均提及有关关联交易未损害股东利益。因此,公司向新金广采购不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的情形说明

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也出具了意见:公司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除新金广外,其余均为非关联方。公司与新金广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交易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价格公允,付款安排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资金违规流向关联方的情形,公司与新金广的交易具有商业必要性,定价公允,付款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东睦股份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也引起了上交所注意。2024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04亿元,毛利率为23.59%。分地区看,2023年、2024年度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15.68%、13.74%,但境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91%、27.66%,显著高于境内业务毛利率的20.32%、22.94%。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境外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表示,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主要由P&S贡献,同时, 在P&S业务出口中,2024年又有90%以上来自P&S汽车零件的出口销售。以P&S汽车零件业务出口销售是公司境外业务变动驱动主要因素。

导致境外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的主要的原因主要系竞争状况、质量、价格、供应链安全感等综合因素所致,国外客户采购首先考虑技术、质量和供应链安全,其次才是价格,同时考虑汇率风险等因素,因此公司产品定价时会比国内高。

同时,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主要是P&S业务境外销售引起, 且与相关性最强的同行海昌新材情况相似,境外毛利率均高于境内。因此,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是合理的,符合商业逻辑。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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