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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与金鸿物业等三名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尚未开庭审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3 00:01:00    

观点网讯:7月11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百货”)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涉及的一起诉讼案件。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南宁百货在案件中担任原告。

根据公告,南宁百货要求三名被告腾退位于钦州市钦南区民乐路7号的场地、钢结构房屋及临时建筑,并支付相应的租金及场地占用费共计352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79.8534万元。南宁百货还要求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三被告负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涉案金额约为432万元。

案件起源于2016年6月,南宁百货与被告一广西金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自2021年年中起,金鸿物业未再支付南宁百货租金及占用场地的费用,违反了合同约定,合同规定逾期交付租金及费用需每天按逾期交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南宁百货表示,由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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