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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沈河司法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护航沈阳振兴发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03 15:05:00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韩宇

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锻造过硬队伍,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聚焦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率先开展“三法一办法一规范”学习培训,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服务中心大局 强化高质量法治供给

沈河区司法局围绕区中心发展大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明确行政检查主体,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同时对《沈阳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办法》逐条解读,积极推行“一案一评估”机制,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存在较大经济风险的案件,组织法制机构、律师团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集体评估,最大限度降低执法活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避免因执法不当导致企业经营困境。

精准发力培训 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为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三法一办法一规范”学习培训,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辽宁省行政执法文明行为规范》的培训。持续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大培训,以学促干;持续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大练兵,学以致用;持续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大提升,学有实效。以此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禁止执法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足和执法过度现象,持续提升执法效率和质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沈阳实践。

优化营商环境 厚植企业发展沃土

将执法人员全员培训与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暨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动员大会精神相结合,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涉企执法检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宣传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处罚和干预,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整合跨部门检查事项,推行“大综合执法”机制,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避免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确保执法行为高效有序地进行。通过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安心、放心、有信心,让企业在沈阳发展有明确的前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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