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记者 田理)2月28日10:00,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生伟介绍《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改革发展处处长汪礼波回答记者提问。
辽宁是集体林大省,集体林占林地总面积的88%,主要分布在广大农村,管好用好集体林资源,对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目标至关重要。据介绍,《实施方案》分为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近期目标是: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长期目标是:在近期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资源管理与产业发展相融相长,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保护补偿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实施方案》确定5个方面12项主要改革任务。其中,围绕“山要怎么分”,提出了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放活林地经营权、加快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3项任务;围绕“单家独户怎么办”,提出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机制2项任务;围绕“树要怎么砍”,提出加强森林科学经营管理、合理优化公益林布局、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3项任务;围绕“两山怎么转化”,提出支持林业产业多元化发展、优化林地使用政策、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3项任务;围绕“钱从哪里来”,提出创新金融支持机制1项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明确林地经营权可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流转。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提高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支持适度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文体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绿色富民产业。大力扶持我省干果经济林、林下中药材等优势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打通金融机构与林业经营主体之间的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和项目给予金融信贷支持,提升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