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4月18日讯(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赵美缘)昨日记者获悉,即日起至4月30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各类显见性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三个重点,即重点违法: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同步查处不按道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无牌、改装加装上路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区域:城市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和商业街区、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等交通流量较大的区域;重点时段:早晚高峰、周末、夜间等重点时段。
昨日,鲤城交警充分结合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行动等工作部署,设置交通安全“街头课堂”,向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人员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化宣教效果。据悉,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警将通过“定点设卡+流动执法”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还将充分发挥铁骑机动灵活、反应快捷的优势,加强路面网格化联动巡逻和喊话劝导,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的严管力度。本次整治行动,还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典型案例曝光的震慑力;同时,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也将向骑乘人员同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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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警希望每一位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在骑行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走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非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同时,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如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切勿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发生事故。
安全骑行,控车速、不分心——
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要控制车速。车速过快会降低反应时间和操控能力,一旦车速过快,难以应对道路上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更易引发事故,加重事故后果。部分骑乘人员一手把车,一手打电话或玩手机等分心驾驶的行为,当突发情况来临时,就可能因不能及时做出有效的规避措施,从而导致意外的发生。
远离大车,不抢行不并行——
大货车不仅体积庞大、载物量重,还存在“视野盲点+内轮差”的致命盲区,特别是大货车右转弯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骑行时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